蒙阴县建立健全“四防”机制 推进“免罚清单”制度改革落地

2020/10/29 17:08:52   来源:大众网    

  蒙阴县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按照全省九大改革攻坚行动要求,深入贯彻“免罚清单”改革工作部署,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围绕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通过完善执法机制、细化执法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免罚清单”改革落地落实,让更多市场主体有获得感。

  立体推进防“不用”。一是明确“免罚”依据。根据省市文件精神,19个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执法实践中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梳理全县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55项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8项,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为组织实施“免罚清单”提供了制度依据,架起了法定不予处罚制度和行政执法实践之间的桥梁,打消了执法机关“想用”而“不敢用”的顾虑。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统筹考量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力量、执法实践等情况,分门别类加强业务指导,将执法机关分管负责人和法制科室负责人作为业务指导培训的重点对象,编印了“免罚清单”实施流程示意图,对“首次被发现”的含义、现场检查的要求、以及首次免罚情况的信息记录等进行了明确,并适时组织“联审”“会审”,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三是夯实工作责任。对梳理出的“免罚清单”事项,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方便执法人员及群众查询。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反映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免罚清单”不作为、不主动的行为,并对相关线索跟踪了解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督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免罚清单”。

  规范程序防“难用”。一是加强案例指导。围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专项整治等活动,推动“免罚清单”先行先试,树立典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流程。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适用“免罚清单”案件,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办案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并形成案例推送至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参照执行,提供鲜活的执法案例指导。二是健全“免罚”程序。为确保行政处罚尺度统一和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具体操作细节,推动各执法机关建立“免罚清单”执行标准,明确“免罚清单”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免罚清单”与原裁量基准的关系等,执法机关实施“免罚清单”实现了标准、口径、尺度“三统一”。三是用好自由裁量。围绕解决执法人员在合法与合理、处罚与免罚之间选择的两难问题,在“免罚清单”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明确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标准,对21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酌情降低处罚金额,促使其尽快整改、消除不良影响,打破了以往“以罚代管”的片面做法,赢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宽严并济防“没用”。积极优化执法理念,针对运用“免罚清单”可能引起震慑作用不强的问题,在执法过程中,既注重发挥“免罚”警示作用,又让企业认识到自身违法问题,有效增强执法效果,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一方面,免罚不免责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纠正整改,对存在轻微违法不予立案处罚的当事人,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指导约谈、批评教育、提醒警告等多种手段,要求当场整改到位后才免于处罚,先后指导约谈、批评教育当事人600余人次,告诫违法后果和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初”错就改、心服口服,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免罚不免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立案后调查中发现不予行政处罚的、立案后减轻处罚的,要求当事人签署《承诺书》,跟进指导制定整改计划,并适时组织复查验收。对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企业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依法惩戒个别企业“重复问题重复犯、类似问题一再犯”的敷衍做法。

  严督实查防“滥用”。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案件录入情况,对“免罚清单”涉及的领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于擅自放宽或变更使用条件,滥用“免罚清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免罚清单”合法合理使用。二是建立反馈机制。为及时、准确掌握落实“免罚清单”情况,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定期汇总适用“免罚清单”具体情况,包括免罚案件数、当事人情况、案件类型、免罚案件涉诉情况等,将被处罚当事人列为回访对象,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开展案卷评查。重点针对免罚案件证据收集与固定进行检查,确保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对于监督检查、回访和案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方式推动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强有力的手段推动“免罚清单”工作落于实处。

编辑:李明    责任编辑:张敏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