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司法局突出“三个环节”实现“三个优化” 努力打造村级法律顾问工作靓丽“名片”

2020/9/23 11:44:01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元迪 王营

  今年以来,临沂市蒙阴县司法局聚焦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突出“建、管、用”三个环节,着力实现“三个优化”,积极探索考核监管新模式,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服务”转变,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截至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5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审查各类合同12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60余条。

  建立三支队伍,优化组织架构。成立法律顾问团。抽调县政府法律顾问、资深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智囊”作用,为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面上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建立乡镇服务队。由司法所牵头组建乡镇法律服务队,根据法律顾问不同专业特长,实行团队服务,建立健全案件分析、案情会商机制,为村(社区)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法律服务。配齐配强“一线”队伍。严格标准条件,严把准入“关口”,将政法系统退休人员、群众威望和法治素养高的“乡贤”纳入选聘视野,配齐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实施“双向选择”,实行动态管理,畅通进出渠道,协议履行到期后,村(社区)根据法律顾问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法律顾问根据村居实际,确定是否继续提供服务。

  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核机制。修订完善《蒙阴县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探索推行“村用、民评、所考核、局监督”的考核模式。局制定出台年度考核办法,司法所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代表进行评议,重点突出法律顾问服务实绩,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强化日常监管,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业务管理。司法所负责日常监管及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工作提醒、召回制度,对经2次工作提醒或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派出单位予以召回解聘。通过双所“共建共管”,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目标化、精细化管理。

  突出作用发挥,优化精准服务。立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量大、服务点分散、服务成本高等实际,以各乡镇街区工作区为单元,划定服务区域,缩小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能。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补助经费“分档奖惩、双线补助”差别化发放机制,杜绝干好干孬一个样,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工作热情。建立法治问诊、订单普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三项活动长效机制,摸排矛盾纠纷线索,搜集群众法律需求,开展“订单”普法,在村(居)合同签订、资产处置、“三清一增”、矛盾调处等方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实现按需服务、即时服务、精准服务。

编辑:牛梦圆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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