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瘦身”!临沂166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

2019/1/11 13:43:36   来源:沂蒙晚报     作者:张慧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全市简政放权工作,日前,临沂市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66项。本次调整后,市级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43项,行政权力事项3712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610项。

  近期,我市印发《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66项,其中取消43项、下放36项、新增59项、整合2项、调整规范26项;调整取消公共服务事项11项,其中取消3项、下放3项、调整规范5项。

  据悉,在此次调整过程中,我市对照国发〔2018〕28号文件国务院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逐项梳理论证我市对应事项,多次下发通知文件,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和反复论证,并就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向省编办请示沟通,共取消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同时,坚持简政放权、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同市直部门(单位)充分对接,并向12个县区征求了意见建议,取消行政权力37项、下放36项。

  坚持合法性原则,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电影产业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取消行政权力28项,新增行政权力20项,并提请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调整合法合规。根据事项实际开展情况,通过集中讨论、分批论证的方式,调整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31项,确保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另对61项行政权力事项要素进行调整规范。

  根据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情况,我市将同步调整更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市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市直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做好衔接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办事流程,切实以调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促进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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