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三个维度推进市民化 2020年完成“双百工程”

2018/8/16 14:11:02   来源:鲁南商报     作者:徐文敏

  “十三五”时期是临沂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大美新”临沂的关键时期。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核心所在。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规划》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目标,指出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诉求和人口流动规律,统筹考虑全市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到2020年,全市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98.4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完成“双百工程”。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提出落户门槛彻底消除、基本公共服务广泛覆盖、城乡权益全面保障和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具体来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彻底清理城镇落户的前置性、附加性限制条件,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迁入城镇。实现74万外来务工人员、26万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零门槛、零障碍”落户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

  同时,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广泛覆盖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城镇市政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延伸至城中村城边村,促进原有居民共享城镇设施和服务;加快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重点镇、一般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下沉,使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员享有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到2020年,实现74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解决其户籍、就业、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等问题,实现其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待遇与原有市民同等化;实现98.4万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基本完成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城区周边的城边村改造;实现26万农村地区就地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90%落户镇区(新市镇重点镇、特色小镇等)、10%在农村新型社区市民化。

  解读 分人群 分区域 分时序 三个维度推进市民化

  基于全市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律、现实基础和意愿诉求,《规划》提出临沂将从人群、空间和时间三个维度,统筹推进“三类人”在临沂中心城区、县城和城镇落户,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角色转变、真正融入城镇,最终实现完全市民化。

  分人群,因人而异推动市民化 让“三类人”转变角色真正融入城镇

  《规划》提出分人群,因人而异推动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三类人”在临沂中心城区、县城和城镇落户,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角色转变、真正融入城镇,最终实现完全市民化。

  也就是,推动稳定就业和举家进城的外来务工人员优先落户、推动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推动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

  根据各类外来务工人员的市民化意愿诉求和城镇生活能力,优先推动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购房、举家迁徙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实施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工程,根据各县区实际分情况采用整体改造、局部改造等方式,着力提升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完善配套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并保障居民权益和征地拆迁补偿收益,合理合法合规地推进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加强社区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将城中村、城边村纳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同时,加快县城及周边城镇建设,配套城镇市政设施,提高公共服务,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中心城区有效衔接,以引导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通过培育、申报创建特色小镇,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等,逐步完善诸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市民化载体,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

  分区域,构建新型城镇化层级体系 2020年核心城镇圈人口将达300万

  区域层面,《规划》提出优化构建合理有序的城镇规模结构,依托市域新型城镇化层级体系,推动人口市民化目标顺利实现。到2020年,中心城区及带动辐射的核心城镇圈层人口达到300万人,成为人口市民化的主体空间;培育40-50万人左右的县城1个,30-40万人的县城3个,其余县城规模均超过20万人,成为人口市民化的支撑空间;培育人口规模达10万人的小城市(新市镇)3个,5-10万人的小城市(新市镇)5个,重点打造32个旅游小城镇,成为人口市民化目标实现的突破空间。

  通过构建核心城镇圈构筑人口市民化主体空间、加速优化提升县城构筑人口市民化支撑空间和加快培育小城镇构筑人口市民化突破空间三个方面推动人口市民化目标顺利实现。

  具体来说,整合临沂中心城和东部临港区、莒南县城的空间和功能,以快速路和鲁南高铁等引导空间一体化发展,建成全市的人口集聚中心。引导县城周边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庄就近向县城迁并,对县城落户实行“零门槛”,吸引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大力提升小城市(新市镇)的综合竞争力,在未来五年,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将承载完成全市15%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

  分时序,统筹规划不搞一刀切 不收回转移人口在农村的既得权益

  除了分人群、分区域,《规划》还提出分时序统筹规划人口市民化。一方面要合理确定人口市民化时间梯度和各阶段标准。根据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力,结合三类人落户意愿,研究制定保障市民化的指标体系,确定合理的时间梯度,分不同阶段实施。一方面要统筹规划三类人的市民化时序。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推动有经济基础的人员、鼓励年轻一带人群、加速稳定就业人群、大力帮扶流动性强和低收入人群,分时序完成市民化,不搞一刀切,不收回转移人口在农村的既得权益。

  此外,还应明确人口市民化各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在初期阶段,应注重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各项城镇待遇和农村权益。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将持续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和质量,消除城市内部、区域间的市民化差异,引导进城落户人员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完全融入城市,建立起支撑人口市民化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链接

  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自购住房 试行宅基地换购商品房政策

  出台农民工购房的优惠政策,支持进城落户人员自购商品房。农民进城购买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试行宅基地换购商品房政策,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在商品房开发时,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鼓励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门槛,执行优惠利率,实行灵活多样还款方式,支持进城落户农民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购房。

  加快完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与担保制度,商业住房抵押贷款逐步惠及进城落户农民工。对于购买第一套刚需性商品房的农民工,在契税、价格、首付比例、贷款优惠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创新完善配套 既能“进得来”还得“留得下”

  《规划》提出将从人群、空间和时间三个维度,统筹推进“三类人”在临沂中心城区、县城和城镇落户,但相应的配套也要跟得上,让大家既能“进得来”还得“留得下”。

  按照“进得来、留得下、融得进、有保障、能发展”的原则,重点促进有意愿、有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口在城镇落户,并维护其在农村的既有权益,不断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规划》里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共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实现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百分之百有学上,百分之百上公办学校,百分之百享受义务教育免费待遇,百分之百同等待遇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依托社区卫生机构,定期为65岁以上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查体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

  此外,还将加快推进全市各区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身份权益等一些列配套保障。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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