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挥“治河利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保河湖

2018/7/19 13:55:44   来源:沂蒙晚报     作者:付茜

  日前,临沂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根据行动方案,我市定于2018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将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并持续推进建立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市所有的河流、水库。专项整治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

  摸底调查工作将持续到7月底前,主要摸清责任制落实情况、非法采砂情况,规划编制、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日常监管情况以及执法打击情况。

  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将持续到10月底前,专项整治行动将从严从快处罚非法采砂行为。对触犯刑律的非法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非法采砂势头。对河湖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的河湖,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清理非法堆砂场和“三无”船舶,整顿涉砂船舶,强化源头管控。

  在调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采砂监管长效机制。包括建立采砂管理责任制、建立采砂规划制度、严格采砂许可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建立执法打击制度、建立完善采砂管理制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河湖的河长湖长为直接责任人。12月底前,国家、省将对本流域内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市河长办将在配合做好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市级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县将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将适时约谈。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