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行业自律公约惩戒办法出台

2017/4/21 16:43:39   来源:沂蒙晚报     作者:王泓钧

  “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自律公约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暂停会员权利或取消会员资格的惩戒。”20日,临沂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会员大会上,通过了《临沂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行业自律公约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惩戒办法》是协会发挥行业自律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据了解,之前,该协会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约定: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金融业、互联网行业及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触碰政策法规明确的“红线”、“底线”,不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经营活动。不采用不正当手段开展行业竞争,不制造虚假负面信息、不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反对恶性竞争、加强资源共享、促进融合创新、寻求合作共赢。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金融消费者适当性评估、风险提示制度,向金融消费者充分揭示金融风险。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培训,引导金融消费者增强诚实守法、平等自愿、谨慎交易、风险自担的意识。严格保护金融消费者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不直接或间接侵占、挪用客户资金;不泄露、不公开在经营过程中了解到的客户信息。合理合法开展宣传活动,不违规承诺或保证收益;不对项目、产品、投资、收益等信息进行虚假、夸大的不实宣传。自觉践行普惠金融,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和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本次会议通过的《惩戒办法》与《行业自律公约》紧密衔接,为抓好行业自律,净化行业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依据。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于2016年4月20日,是由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管,经临沂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由临沂市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及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业务范围主要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建设民间互联网金融征信数据库,规范借款者诚信行为,提供信息查询。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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