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推出2017年十大便民举措

2017/1/20 15:01:24   来源:临沂日报     作者:孙爱娜 赵宁 高杜娟

  为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便捷畅通的通行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决定集中推出优化服务10项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提供实时路况服务。运用和百度公司的战略合作机制,搭建实时路况发布平台,通过百度地图和路面交通诱导屏,实时发布全市境内道路路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路况服务。

  实现交通管理业务掌上办理。依托“交管12123”手机APP,实现18种交通管理业务手机掌上办理,包括:机动车预选号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提交驾驶证专用电子照片、驾驶证期满换证/损毁换证/遗失补证/超龄换证/延期换证、考试预约、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处理、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等业务,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信息查询告知、交通管理业务导办指南等服务。

  实行交通管理业务自助办理。在大型商超、社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100处交通管理业务自助办理终端,方便群众就近自助办理车辆信息查询、补换领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升级“畅行临沂”手机APP功能,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用户可以通过APP自主上传事故车辆照片,快速撤离现场,实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调解、保险查勘理赔、定损“一站式”处理。

  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下列不妨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包括:(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经警告后立即驶离的;(2)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区,能够听从劝阻的;(3)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4)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或其它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5)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6)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7)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8)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9)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10)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11)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增设路内停车泊位,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停车泊位不足的大型居民区、中小学、大型商超、单位周边街区道路内施划1000个停车泊位,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优化路口标识标线施划,提高通行能力。对城区部分有条件的道路路口标识标线进行优化,施划增设右转车道,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冲突,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加装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提高通行效率。在城区主干道191个路口安装765套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方便群众准确掌握路口启、停通行信息,提高通行效率。

  增设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学生通行安全。施划67处校车停靠点或校车安全港湾,为城区80处中小学校门口配备临时信号灯,让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完善。

  向社会公布全部小型机动车备选号牌资源,方便群众自主选牌。将小型机动车号牌资源库30万个备选号牌资源通过车管所业务大厅和互联网全部向社会公布,使群众选牌更便捷。

编辑:周丽丽    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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