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长春路交通设施归谁管?

2016/12/2 10:23:34   来源:沂蒙晚报     作者:董立军

长春路与沂蒙北路交会处的隔离栏出现破损。

  北城新区206国道路段交通安全标志缺失,有车主不慎撞到中间隔离栏,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反光标志,从而减少交通事故,12月1日,交警部门回复,他们没有接到长春路的交接通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2月1日,沂蒙晚报记者了解到,北城新区206国道路段也称长春路,俗称北外环路,由于城市建设不断向外扩展,目前,该路段已经属于中环线的一段,而正是这段长春路,不少车辆发生事故,交通设施缺失,陷入无人管理的境地。

  1日,市交警支队向沂蒙晚报记者反馈,目前,他们并没有收到该路段移交的通知,“正常交警部门对于交警安全设施的更新都比较及时,并且与市民热线和相关媒体及时互动,接到市民反映后,第一时间修复和完善,但是长春路一直没有交接给我们。”工作人员解释道。

  沂蒙晚报记者再次联系了临沂市公路局,养护科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2014年临沂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市级具体负责祊河路等14条跨区重要主干路、温泉路(沃尔沃路)等9条快速路、京沪高速公路2个重要出入口连接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北城新区北至长春路(包括长春路)、东至沂河西岸(包括沂河西岸)、南至祊河路(包括祊河路)、西至祊河东岸(包括祊河东岸)范围内全部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

  “这是当时临沂市政府下发的通知,北城新区的206国道就是长春路,这个路段已经调整的市级负责,当时应该是调整给了临沂市住建委。”养护科工作人员解释道。

  沂蒙晚报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委了解到,2015年,负责道路维护的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已经调整到临沂市城管局。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市道路处,工作人员表示,长春路确实归他们负责,“2014年确实有这个调整文件,但是由于随后的部门调整,移交得比较繁琐,最近我们才移交了过来,但是我们只是负责路面的养护,路面上的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等由交警部门负责。”该工作人员介绍。

  该工作人员拿出一份《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12345市民热线办公室提出问题说明》,其中对于市政道路部门职权划分上规定,道路桥梁中央或两边的隔离护栏,用来分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属于交通安全设施,这些归属由交警支队牵头负责。

  “长春路现在已经属于市政道路,目前,几乎所有的市政道路都是由交警部门负责交通设施的完善和维修。我们道路处主要是负责路面桥梁的养护和维修,再说,我们道路处也不懂这些交通标志的设置规范和要求。”该工作人员解释道。

  北城新区长春路交通设施到底归谁管?什么时候才能移交明确呢?

编辑:周丽丽    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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